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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7-02 13:25 聯合報/ 記者 楊正海/台北即時報導
北市議會審議市府決算。記者楊正海/攝影
 
北市社會局委託經營管理的福利機構,應依房地出租租金計收權利金,但台北市議員李慶元發現有福利機構,在計算權利金跟回饋金時,僅交房租卻未交地租,曾有養護中心未交金額達900萬,市府還每年補助,恐違反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。對此,審計部台北市審計處坦言社會局計算方法不一致,已要求檢討。

審計處長王挺龍指出,針對社會局所有委外經營的福利機構,已全面做一次專案調查,調查也有發現有一些福利機構,計算權利金跟回饋金時,算法不一致,目前還沒有結案,會繼續做追蹤處理。

社會局委託民間經營管理案,權利金或回饋金的計算,應符合臺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,但李慶元說,社會局從109年至今,還是沒改善,有的機構一年短收甚至達900多萬,隨著公告地價不段調漲,會愈來愈高,審計單位應有相關作為。

李慶元指出,曾有機構到現在為止欠了2200多萬,這只是這3年來的數字,若20多年來都是這樣,市府短收的就不2千多萬,如果一年用600萬算的話,市庫短收的金額是上億。

王挺龍指出,議員所指的案例,社會局作法上有一些疏漏,已經請社會局做責任檢討,社會局經過3次申覆,打算在今年合約結束時,重新針對就執行上缺失部分,重新招標。

社會局長周榆修表示,對於短收部分,已經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檢視,而且有的約是明年才到期,但市府今年就會用新的計算方式,重新招標。至於過去的簽約方式,審計處也要求追究責任,會依府內程序來究責。

社會局表示,111年度辦理財務分析評估委託研究案,已建立公辦民營老人福利機構收費標準、權利金及回饋金計算方式之模式,以作為委託經營管理案件的依循,社會局更委託外部團隊及專家辦理「公辦民營老人福利機構及老人住宅(公寓)財務分析」,希望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,兼顧政府收入,並吸引更多廠商投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