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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8-14 15:39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╱即時報導
 
苗栗縣社區關懷據點、老人文康巡迴專車,及頭份市社區活動中心、老人文康中心伴唱機歡唱熱門,現在不用擔心公播版權合法問題,縣政府、頭份市公所辦理公播權簽約,其中,頭份市33台伴唱機更新到1萬6900首,安心歡唱不觸法。

頭份市公所指出,社區村里活動中心等場所,「購置或租賃電腦伴唱機」、「後續灌錄新歌」及「民眾歡唱卡拉OK或歌唱班涉及公開演出」等,必須取得相關授權,日前坊間甚至傳聞伴唱機廠商加強查察並檢舉,以致部分唱歌民眾人心惶惶。

頭份市公所逐一清查確認社區活動中心、老人文康中心33台伴唱機,統一向著作權集體管理集團代辦公播權簽約事宜,今年將曲目更新至1萬6900首,苗栗縣政府也每年簽約,取得社區關懷據點、老人文康巡迴專車伴唱機公播權。

頭份市公所並以公文、電洽告知,或社區聯繫會議提醒,購置或租賃伴唱機應使用具重製授權證明文件的廠商所出廠商品,社區活動中心等公眾場合使用伴唱機,應取得公開演出授權,灌錄新歌應向製造商或經銷商灌錄具合法重製授權的歌曲,切勿開放民眾或歌唱班教唱人員自行任意灌錄歌曲等,避免誤觸著作權法。